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7月29日宣布,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,并同步发布多项关键文件,包括《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》、相关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指引的咨询总结与最终版本,以及关于发牌制度与过渡安排的说明文件。两套指引将在8月1日刊宪,标志香港稳定币监管正式进入落地阶段。
稳定币牌照申请人需于8月前联系监管机构
根据新制度,所有在港从事稳定币发行或相关业务的机构,必须遵守《稳定币条例》及上述指引。金管局呼吁有意申领牌照的企业,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主动联系监管机构,以便沟通监管期望并获取反馈;若希望尽早纳入审批,可在9月30日前正式提交申请。
金管局强调,发牌为持续性过程,并提醒市场参与者在对外沟通时必须谨慎,避免造成误导或不切实际的期望。任何未经授权而自称为持牌或在审申请的行为均属违法。
截至目前,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稳定币发行牌照,公众可通过金管局官网查询获牌机构名单,并对任何声称已获牌或正申请牌照的个人或公司保持警惕。未持牌稳定币的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。
申请程序
- 建议先与金管局进行初步沟通确认要求。
- 需提交业务计划、风险管理框架、白皮书等详细文件。
- 金管局可要求补充资料或独立评估。
- 牌照由金管局发出,并附带特定条件;不符合最低标准可拒发或撤销。
发牌要求及最低标准
- 法人要求:申请人必须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或为认可机构。
- 资本要求:最低实缴资本 2,500 万港元,并保持足够财务资源和流动性。
- 储备资产:需 1:1 足额支持,具高流动性并与其他资产隔离,定期独立审计。
- 赎回机制:持有人可随时按面值赎回,一般需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- 人员适当性:董事、高管需具备相应知识与经验。
- 风险管理:必须建立完善的信用、流动性、技术和运营风险管理框架。
- 反洗钱要求:遵守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》及相关指引。
- 披露要求:须发布白皮书,公开储备情况、赎回条件及风险信息。
- 禁止支付利息:不得向持有人支付基于持有期或面值的收益。
- 退出计划:需具备业务恢复和有序退出方案。